全院师生:
根据学校员工处《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员工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国庆节放假期间员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放假安排:2021年10月1日(周五)至7日(周四)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9日(周六)上班行课。
二、国庆节期间,不提倡聚集和聚会,尤其是大规模的聚集性活动。倡议不离校、就地过节,减少班级、单位、家庭聚会聚餐,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、空气不流通的场所,自觉做到不扎堆、不聚集。
三、放假期间,员工确需请假离校的须于9月28日18点前通过“员工管理系统”—“日常管理”—“请假申请”—“员工请假”版块如实填写离校行程信息,履行请假手续,待学院审批同意后方能离校。(注意,是日常请假,不是节假日去向登记)
四、全体员工自9月28日起严格实行每日健康打卡,员工须按照要求准确填报接触史、旅居史、本人及密切接触人员身体健康状况。班主任和学院要准确掌握员工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。员工返校后及时在员工管理系统中作销假处理,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,对离校员工返校健康状况进行核验。
五、请假离校员工要自觉遵守各地疫情防控指令和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,合理安排出行。员工原则上不出川,禁止到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旅游访友(如福建省,黑龙江省哈尔滨市,具体视疫情情况而定)。返校同学是否需核酸检测视返校当日校区所在地的防控办要求而定。
六、员工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,擅自离校,学校将按照《员工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“员工违反疫情防控纪律”处分条款适用解释》予以严肃处理。
七、放假期间,留校员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,班主任须申明留校纪律要求,明确告知员工留校期间严禁酗酒、赌博、晚归、夜不归寝、留宿外人、打架斗殴、聚众喧哗,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,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(地域)游泳、漂流、攀岩、野外露营等,严防各种违法、违纪、违规行为的发生。
八、做好返校信息报送。10月7日22:00前,请各小班将截止10月7日晚22:00的员工返校情况(如:应化201905应在校本科员工21人、实到20人、请假未到1人、不假未到0人)通过学院班长支书群报给党委办杨岚楠老师(联系电话:19934196331)。
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,自觉遵守地区、学校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。节假日期间,请注意安全。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员工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班主任、学院辅导员,并妥善处置。
如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要求有调整,将另行通知。
公司党委办公室
2021年9月26日